附則 H 的副標寫的是 Recommendations,也就是建議。
同一份文件的醫療服務那一章,卻寫著 strictly mandatory,而且不得附加條件。
F1 撞車之後的救援,就夾在這兩種語氣之間。
事故一發生,至少兩名賽道管理員(marshal)應各帶一具滅火器立刻到現場(附則 H 2.6.3.1,英文版寫 should),但沒有賽事控制的許可,不得進入賽道範圍(2.6.1、2.7.1)。醫療車沒有賽事控制的明確命令,同樣不得移動(2.8.4)。兩段都寫在附則 H,但只有後一段落在對 F1 strictly mandatory 的那一章。還有一件事:整份附則 H 查不到人員或車輛該在幾秒、幾分鐘內到場的時限。
附則 H 自稱建議,醫療服務那一章對 F1 卻是 strictly mandatory
附則 H 是 FIA 國際運動規則(ISC)的附則之一,全名是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road and emergency services。第 1.1 條說它「提出達成目標的手段」(suggests means for achieving these objectives)。國際運動規則 1.2.1 又寫明,這部規則(Code)包含所有附則。所以附則 H 是規則的一部分,但每一句有多強,要看那一句怎麼寫。
醫療服務那一章(2.8)有自己的規定。這一章的條文適用所有國際賽事;對設有 FIA 醫療代表的錦標賽,條文 strictly mandatory,不得附加條件;不適用 FIA 比賽的測試(附則 H 2.8.1)。
F1 就是這種錦標賽。附則 H 寫明 F1 賽事必須有 FIA 醫療代表(Medical Delegate)(2.8.2.3)。F1 運動規章也把醫療代表列在 FIA 每場比賽都會提名的名單裡(B1.2.1)。醫療車駕駛則是 FIA「可以」另派的人選,寫在同一條的另一份名單。撞擊警示燈亮之後,可以要求車手做醫療檢查的規定(B1.1.5),另見F1 車手怎麼被保護。
但這條只管那一章。章內本來寫 should、may 或 highly recommended 的句子,條文沒有說它們會因此變成 must。後面的 Supplement 3、6、7 不在這一章裡,F1 的強制力靠各自帶的 F1 條款。
所以讀附則 H,第一個問題是:這句在哪一章。整份當規定不對,整份當建議也不對。
賽道管理員帶著滅火器衝向事故車,這段在附則 H 沒有 F1 專屬條款
賽道管理員(marshal,旗號與計時兩篇稱旗手或馬修)守在賽道旁的賽道管理員站。站的位置,附則 H 這樣寫:賽道圍欄之間的任何一段路,都不該逃出觀察;相鄰兩站不超過 500 公尺,不含補充站(2.4.2,英文 should)。每站的配備,條文列了一張清單:至少 3 具手提滅火器,每具總重不超過 10 公斤、滅火劑不少於 6 公斤,還有與賽事控制的可靠雙向通訊,加一套獨立備援(2.4.3)。
站上的人由站長(post chief)與副手負責,兩人要通過各國賽車主管單位(ASN)監督的特別考試(2.4.4)。同一條還寫,所有賽道旁的賽道管理員「應被鼓勵」接受基本急救訓練。寫的是鼓勵,不是要求。
出事時,賽道管理員站要立刻向賽事控制報告轄區內的事故,並建議視需要啟動救援服務(2.4.5,英文 shall)。第一次介入,附則 H 定為賽道管理員的職責,在站長或副手管控下進行(2.6.1,英文版多了 normally 一詞)。站長用事先約定的訊號與黃旗清空賽道,顧好人員安全,黃旗的做法見F1 賽道旁的旗子與燈號。沒有賽事控制的許可,任何賽道管理員或車輛都不得進入賽道範圍(2.6.1、2.7.1)。
動作本身是這樣寫的。賽道管理員站要立即通知賽事控制,啟動滅火與醫療計畫。至少兩名賽道管理員各帶一具滅火器,立刻到現場,協助滅火、協助車手。條文接著提醒:第一次醫療介入,應由醫療服務來做(2.6.3.1)。賽道管理員也要向站長回報,還需要哪種服務:滅火、醫療或切割脫困。車手看起來沒受傷時,站長要向賽事控制報告,好讓賽事控制下指示(2.6.3.1,英文 should,法文 devra)。
最容易讀錯的是下一段。賽道管理員不得嘗試把車手拉出車外,除非現場危害構成立即生命危險;就算有,也只有判斷安全時才可以嘗試。救援單位到達之前,賽道管理員要確保車手安全。這些內容必須在賽前簡報告知車手與賽道管理員(2.6.3.1)。這一段要分句看:不得嘗試拉人出車,和賽前簡報告知,英文都用 must;救援單位到達之前確保車手安全那句,英文用 should。整段位在附則 H 的建議性章節,F1 運動規章沒有另寫一條。
第二次介入跟著來。必要時,賽事控制應迅速派出移動滅火車。若在現場確認有人受傷,醫療車和(或)切割脫困車應立即出動(2.6.3.2)。前提是受傷要在現場被確認。
滅火被切成三段。第一次是盡快把手提滅火器帶到場,處理座艙火勢,好讓車手能被移出;第二次視需要出現,目的是協助救出傷者;第三次是增援裝備到場(2.7.2.2)。第一次介入在這一條寫的是 fire-fighters,在 2.6.3.1 寫的是賽道管理員。兩條用詞不同,彼此沒有互相定義。條文也說,可以在賽道旁受保護處設置滅火車,每輛至少兩名受過滅火訓練的賽道管理員(2.7.2.3)。
F1 運動規章在相鄰的事情上有明文。F1 賽車獲准上賽道的所有時段,clerk of the course 必須在賽事控制室內,並與所有賽道管理員站保持無線電聯絡(B1.3.6)。F1 賽車停在賽道上時,賽道管理員的職責是盡快把它移走(B1.5.2)。附則 H 對應的寫法,是車停在賽道上或離開賽道時,該區賽道管理員的第一責任是把車移到安全處(2.6.2)。不過 F1 運動規章引用附則 H 的地方,只有黃旗條文、燈號與 Supplement 1,沒有 2.6 和 2.7。
所以這一段要逐句讀:附則 H 為賽道管理員寫了動作,英文欄有 should,也有 shall(2.4.5、2.6.1)與 must not(2.6.3.1),F1 沒有另訂專屬條款。依國際運動規則 19.4.2,法文才是正式文本,法文有幾處寫得比英文強,細節放在文末的資料來源限制。
醫療車要等賽事控制下令才能出發,下令的程序卻可以修改
醫療車不會自己出發。沒有賽事控制的明確命令(express order),任何醫療車都不得移動(2.8.4)。賽道還沒被處理成安全之前,醫療車不該上賽道;條文列的處理手段,在 F1 對得上的有安全車、虛擬安全車(VSC)與紅旗(2.8.4,英文 should),做法見安全車與紅旗。
誰下令?依首席醫療官(有醫療代表時再加醫療代表)提供的資訊,賽事總監(若有任命)或 clerk of the course 決定行動,並對所需服務下令。命令要立即傳給醫療與脫困隊,中間不經任何人轉手(2.8.4)。
首席醫療官與醫療代表的位置,也在賽事控制。各節比賽進行時,首席醫療官除了例外情況,都留在賽事控制,可由助理暫代(2.8.2.2)。F1 的醫療代表賽中也常駐賽事控制,和首席醫療官、賽事總監在一起(Supplement 8)。
派誰去?離事故最近的醫療介入車被派到現場,可以單獨去,也可以與脫困小組同行;需要時再追加車輛。現場的醫療指揮,由賽事控制派去的醫師進行。有 FIA medical car 的賽事,這輛車也一定參與救援,和當地的醫療介入車一起(2.8.4)。
這套程序有一個例外開關。clerk of the course 或賽事總監必要時可以修改程序,修改後要通知首席醫療官與 FIA 醫療代表(2.8.4)。所以中央派遣是預設做法,不是不能動的鐵律。
這一段屬於醫療服務那一章,對 F1 strictly mandatory。段內本來寫 should 的句子,例如賽道處理安全之前醫療車不該上賽道,不因此升格。
命令之外,車隊也可能被叫來。車手被卡在車內時,救援單位可能需要該車隊工程師的建議。車隊領隊應到賽事控制報到;要求車隊人員到場時,clerk of the course 會授權,並讓他們陪同到事故現場,與現場的救援隊長見面。賽道上的其他介入,只限救援單位與賽事官員(2.7.3.2)。
F1 救援的配置有底線:醫療車兩位醫師,脫困小組至少 2 組
F1 賽事要備哪些救援人力與裝備,附則 H 有一串對 F1 等系列的特別條款。
先看醫療介入車。醫療介入車在所有情況下都必須配置,輛數依賽道長度與性質決定,條文沒有給數字(2.8.3.2)。一般賽事的規則,是一輛醫療車在首圈跟著車群(2.7.1.1)。F1 能跟首圈的那輛車,有專屬名字:FIA medical car。
FIA medical car 必須有 4 扇門、能載 4 人,並有防滾架與完整安全帶(2.8.3.2,F1 款)。四個座位坐哪四種人,條文沒有配對。車上除了 FIA 指定的醫師,還必須有一位持有現行認可院前創傷資格、可在舉辦國執業、精通復甦的醫師,由 ASN 提名、FIA 核可。ASN 的醫師是治療醫師,FIA 的醫師只做諮詢(2.8.3.2)。新的 Medical Car Doctor,要在賽前至少 6 個月由 ASN 送交 FIA(Supplement 2 第 7 部分)。
醫療介入車的組員,一般條文列了:一名精通復甦與院前創傷處理的醫師、一名有經驗的駕駛、Rescue Chief(括號寫 highly recommended),可能再加一名醫療助理。下一段卻寫,Rescue Chief 必須佔醫療車(或其他合適車輛)一個座位,而且「無論如何」要第一個到現場(2.8.3.2)。兩句放在同一條裡,條文沒有解釋它們的關係。
Rescue Chief 由 ASN 認可,負責現場介入的作業監督:現場安全、指揮滅火與技術救援、管理人員與裝備。事故後,他要向首席醫療官報告所用的方法與裝備(2.8.2.4、2.8.2.5)。附則 H 1.2 寫,這些行動應隨時在 clerk of the course 的最終管控下;該款也允許由合格並經提名的救援隊長代替 Rescue Chief。
「第一個到現場」是跟誰比,條文沒寫。另一處只寫 Rescue Chief 要搭第一輛到場的醫療或救援車,盡快抵達(2.8.2.5)。賽道管理員那邊,也有一句「立刻」。兩句擺在一起,誰先到沒有答案。
脫困小組的任務,是把發生事故、無法自己離開座艙的車手從車裡救出來(2.8.3.3)。一般賽事的組數依賽道決定。F1 等系列的底線是最少 2 組,賽道超過 6 公里最少 3 組,原文寫 is required(2.8.3.3,標題為 F1、WEC、FE 的特別措施)。條文留了減免的途徑,要有首席醫療官與 FIA 醫療代表(或 FIA 醫療委員會)同意;超過最低數的確切組數,由 FIA 醫療代表決定。
每組應有 6 人(should);每次進行介入時,醫師都要加入(shall)(Supplement 7 第 2 點)。F1 對這一點的所有指示都是 obligatory,6 個人要在同一輛車裡,或分在不超過兩輛其他車裡,這條配置的減免只能由 FIA 醫療委員會核准(第 5.2 點)。載員的車必須夠快、機動,載得下 6 人(第 3 點)。第一次練習開始前,所有小組要做一次評估演練,不可抗力除外(第 5.3 點)。演練對所有 FIA 世界錦標賽都是必備,要在技術檢查過的車上進行,FIA 醫療代表與首席醫療官或其代表要全程在場(2.8.5.1)。
小組什麼時候動手?脫困小組「應」只在有院前創傷經驗的醫師在場時介入(Supplement 7 第 2.1 點)。這句是 should,條文沒有另外說 F1 對它也 obligatory。
另有一種技術脫困小組,處理機械或醫療造成的卡困,所有賽事都是必備,每組至少 4 人(Supplement 7 第 6、7 點)。它和脫困小組是同一批還是不同批,條文沒寫,兩邊的人數不能直接相加。
車上的裝備也有分層。醫療車的急救裝備,對 F1 是 mandatory,FIA medical car 另要有兩個可攜式氧氣瓶(Supplement 3 第 4 點)。切割、擴張這類技術救援裝備,條文寫的是「至少應」備有(Supplement 3 第 5 點,should)。液壓剪是否一定有,條文沒有 F1 強制明文。
維修區也有人。F1 要求維修區配置步行醫護,括號寫 at least two for F1 and WEC,每組 1 名醫師加 1 名緊急救護員(paramedic),除非 FIA 醫療委員會給予減免(2.8.3.6)。括號緊接在 each team 後面,讀起來是至少兩組。賽道沿線賽道管理員站旁的步行醫護,條文只寫首席醫療官 may 安排。所有賽道介入的醫師與緊急救護員,要穿規定的醫護連身服,救護車組員除外(2.8.3.7)。
這些是賽事層級的配置要求,不是每一起事故現場都會出現的名單。
F1 規定要有一架直升機,賽道卻可以申請免掉
傷者離開事故現場之後,第一站是賽道內的醫療中心。想辦 FIA 國際運動曆賽事的賽道,都必須有醫療中心。Grade 1 到 4 的常設賽道,除非獲得正當減免,醫療中心必須是常設的(2.8.3.4)。賽道等級的門檻,見上海賽車場停辦 F1 的四年。
醫療中心有一條減免的明路。附近有夠近的多重創傷轉診醫院時,FIA 醫療與賽道委員會可以免除賽道內的醫療中心,但現場仍必須有一個基本醫療單位;首次減免要在賽前至少 6 個月提出(2.8.3.4)。同時要有一輛專用復甦救護車,負責從賽道送到最近的轉診醫院,額外於其他救護車(2.8.3.8)。
F1 的醫療中心,要在用於賽事前,由該錦標賽的 FIA 醫療代表在現場最終認證(definitively homologated)(2.8.3.4)。中心必須在賽道範圍內,需要直升機時,停機坪必須緊鄰醫療中心(Supplement 6 第 1 點)。中心裡面,F1 全面適用 Supplement 6 的條件:隨時要能同時以現有最高標準治療兩位傷者;至少 2 個復甦站,用來在轉送創傷中心或醫院前穩定並全面裝備危重傷者;一般處置至少 2 站,且與復甦站隔離。F1 還要有高流量淋浴,一般處置與復甦站分開入口,復甦站的入口專用(Supplement 6 第 2、3.1、4 a 點)。
人員方面,F1、WEC、FE 的醫療中心團隊至少要有 2 個創傷小組。每組有一位有經驗的組長、一位能處理氣道與呼吸的醫師、一位能處理循環的醫師,和其他醫護人員,要能處理困難氣道、危重大出血等緊急處置(2.8.3.5 a)。其他國際賽事對這些只是 strongly recommended,但至少一個創傷小組一定要有。
救護車也是配置。F1 現場必須有兩輛醫療配備的救護車,能在重症照護下轉運,車上有設備與精通復甦的醫師;至少一輛駐在醫療中心,每輛的組員中至少一人英語良好(2.8.3.8)。傷者要送去哪、怎麼送,由首席醫療官與 FIA 醫療代表決定;嚴重需要重症照護的傷者,應由精通復甦的醫師陪同(2.8.3.8)。
直升機這一條要拆開讀。F1 至少要有一架醫療配備、起飛時可執行重症轉運的直升機。條文寫的是 A single helicopter is obligatory,並強烈建議再備第二架(2.8.3.8)。每天任何計時節次開始前至少 1 小時,直升機要在站位;在賽事總監與首席醫療官商議並授權前,不得離開賽道(2.8.3.8)。這 1 小時是站位時間,不是撞車後的到場時間。
直升機飛往問卷所列各醫院的飛行時間,正常條件下不得超過約 20 分鐘,直接轉往重度燒傷中心除外(2.8.3.8)。這個數字限制的是醫院的選擇,不是送醫的總時間。
直升機有減免。經 FIA 醫療代表與賽事總監共同簽署的建議,賽道可以例外免除現場直升機,可以只免部分賽日,只對該站有效。申請最遲賽前 3 個月,由首席醫療官與 ASN 簽署送交 FIA。免除之後,仍建議待命一架,應付不可抗力(2.8.3.8)。
直升機臨時不能用呢?剛送走傷者而沒有替代、天候無法起降或飛向醫院、不可抗力,條文都列為可能。為了讓計時節次能開始、繼續或恢復,要「考慮」改用重症救護車加護送,送往 FIA 醫療代表事先核准的醫院。決定可以由首席醫療官、賽事總監與 FIA 醫療代表商議後作出(2.8.3.8)。條文沒寫沒有直升機就不能跑,也沒寫可以照跑。
後送這一端的四項裡,醫療中心與直升機有明寫的減免或備案。2 個創傷小組與兩輛重症救護車,條文沒有附減免條款。
醫院要先談好。首席醫療官要在賽前至少 15 天向擬定的醫院發書面通知;F1 與 WEC 是至少 2 個月前(2.8.2.2)。F1、WEC、FE 適用的條款,另要求送出問卷、醫院書面回覆創傷、神經外科、骨科等多個專科的資深醫師當班,賽事在夜間進行時,醫院設施要能讓醫療直升機夜間起降,依 2.8.3.8 獲得減免的除外(2.8.2.2)。
附則 H 文末另有 2027 年的修訂稿,不是 2026 年現行文字。2.8.3.1 增加首席醫療官必須與賽事控制網路直接通話;2.8.3.7(醫護人員的服裝與標示)有文字修訂;Supplement 6 增加醫療中心盡量靠近賽事控制。生效日在檔內除了標題的 2027,查不到。
到場時間規章沒寫,沒做到的主辦單位卻可能被罰款
誰在查?FIA 醫療代表在賽事期間,至少每天一次確認所有負責車手救援的醫護人員都在賽道邊就位,也監督與評估安全演練。事故時,他若認為必要,可以前往現場並留在那裡。後送程序,他和首席醫療官共同決定;車手事故後的復賽許可,也由兩人共同簽署(Supplement 8)。新站第一次辦 F1 或 WEC 之前,FIA 會進行資格查驗,重點是指定醫院、醫療中心、賽道周圍醫療站的位置,和脫困小組的能力(2.8.6)。
沒做到會怎樣?對 F1 等錦標賽的主辦單位,醫療與救援服務問卷若沒按期限完成,或沒照問卷的要求做,FIA 醫療委員會主席(問卷逾期)或 FIA 醫療代表(不符問卷要求)可以通報該站的賽會幹事。賽會幹事視情節可以處以罰金,上限是當年 FIA 賽曆費用的 30%(Supplement 9)。30% 是上限,不是固定罰額。罰的人是賽會幹事,不是醫療代表。賽會幹事怎麼分工,見賽道邊是誰在判。
反過來,規章沒寫的東西同樣清楚。附則 H 全文查不到人員或車輛到場、出動的時限。
最接近的字眼是「適當時間內」:救援車輛必須能在適當時間內到達賽道任一處(2.7.1.1)。這句沒有數字。第一次滅火介入寫的是「盡快」(as soon as practicable)(2.7.2.2),也沒有數字。附則 H 裡和賽道救援、後送直接相關的數字時間要求,講的是直升機站位 1 小時、飛往醫院約 20 分鐘,和通知、問卷、申請的各種期限,不是到場。
全賽道有多少賽道管理員、多少醫師,條文沒給數字;醫療介入車的輛數,只寫依賽道長度與性質決定。賽道管理員與 Rescue Chief 誰先到,也沒寫。
高壓車輛還有一層。Rescue Chief 要「where applicable」與 FIA eSafety Delegate 聯繫,確保安全(2.8.2.5)。Supplement 10 的高壓操作安全要求,只對運動規章有引入 e-safety 的錦標賽 strictly mandatory。F1 運動規章 Issue 09 查不到 e-safety 字樣,F1 是否適用,條文沒寫。電能怎麼關,見F1 高壓系統怎麼關。
所以讀救援條文,先問在哪一章、是 should 還是 must、有沒有 F1 條款;再問條文有沒有給數字。事故當下的動作,附則 H 寫了;到場要多快,沒寫。
常見問題
F1 規章規定醫療車要在幾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嗎?
附則 H 全文查不到人員或車輛到場、出動的時限。最接近的字眼是救援車輛必須能在「適當時間內」到達賽道任一處,沒有數字。直升機有兩個時間要求:每天計時節次開始前至少 1 小時在站位,飛往問卷所列各醫院的飛行時間在正常條件下不得超過約 20 分鐘。兩者都不是到場時間。
附則 H 是建議,F1 可以不照做嗎?
要看哪一章。附則 H 自稱 Recommendations,但醫療服務那一章寫明,對設有 FIA 醫療代表的錦標賽 strictly mandatory,F1 必須有醫療代表。賽道管理員那一段(2.4、2.6、2.7)沒有 F1 專屬條款,英文欄有 should,也有 shall 與 must not,法文正式文本有幾處寫得更強。
賽道管理員可以把撞車的車手拉出車外嗎?
附則 H 的措辭是:不得嘗試,除非現場危害構成立即生命危險;就算有,也只有判斷安全時才可以嘗試。救援單位到達之前,賽道管理員要確保車手安全。英文欄對不得嘗試拉人用 must,對留守確保安全用 should。這一段位在附則 H 的建議性章節,F1 運動規章沒有另寫一條。
F1 每個週末的賽道都有直升機嗎?
規章要求至少一架,條文寫 obligatory,並強烈建議再備第二架。不過經 FIA 醫療代表與賽事總監共同簽署的建議,賽道可以例外免除現場直升機,免除之後仍建議待命一架。直升機臨時不能用時,條文要求考慮改用重症救護車送往事先核准的醫院。
接下來看什麼
- 安全車與紅旗:賽道出事時,比賽怎麼降速、又怎麼中止
- F1 賽道旁的旗子與燈號:每一面代表什麼、車手該怎麼做
- F1 車手怎麼被保護:Halo 只是其中一層,撞擊的力量先被車身吃掉
- F1 高壓系統怎麼關:系統關了,狀態燈還要供電 15 分鐘
資料來源
一手來源(FIA 規章):
- FIA 2026 Appendix H(Recommendations fo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road and emergency services),2026-06-23 公布:1.1、1.2、2.4、2.6、2.7、2.8(2.8.1 至 2.8.6)、Supplement 2、3、6、7、8、9、10
- FIA 2026 International Sporting Code(2026-06-25 乾淨版):1.2.1 規則涵蓋所有附則、19.4.2 法文為正式文本
- FIA 2026 F1 Regulations, Section B [Sporting], Issue 09(2026-10-01):B1.1.5、B1.2.1 FIA 提名的代表、B1.3.6 無線電聯絡、B1.5.2 移走停車;對附則 H 的引用範圍
官方說明:本文未使用官方網站的技術文章。
二手來源:本文未使用媒體報導作為事實依據。
查證日:2026-10-03。限制:附則 H 的條文依英文欄寫成;依國際運動規則 19.4.2,法文才是正式文本,法文在 2.4.3、2.6.1、2.6.3.1、2.8.3.2 組員、Supplement 7 第 7 點等處比英文強,文中逐句寫英文欄的情態詞,不寫「建議而已」。其中 2.4.3 法文是「必須備有」,2.6.1 沒有 normally,2.6.3.1 站長通報那句是 devra。承重英文句已對 2026-06-23 公布版 PDF 逐句核過,確認是現行文字;2.8.3.5 a 的「2」在 PDF 上帶特殊格式標記,前一版法文欄已寫 deux,文中不稱它是新增。創傷小組的法文正式文本寫的處置名稱與英文不一致,文中不寫處置名稱。Supplement 9 引用的國際運動規則 12.2、12.3 條文未另行核對,文中只引 Supplement 9 原句。醫療與救援服務問卷的內容、真實事故的到場時間線都沒有取得,文中不寫。2027 修訂稿是公布的未來修訂,不是現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