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 規章裡寫冷靜期的那一款,第一個條件不是「換車隊」。
是「兩支車隊有某種程度的合作」。條文舉的例子有兩個:同一個擁有者,或者共用零件、測試設施。
兩隊有合作,又有人從其中一隊轉到另一隊,才輪到冷靜期。兩隊沒有合作,這一款就不啟動。
動詞也值得看。要求原東家施加冷靜期的那個字是 should,不是 must。同一款裡,另一方的義務反而用了 must。
冷靜期要兩個條件同時成立,單是換車隊不夠
冷靜期的英文是 Garden Leave。規章在定義節給了它一句話:換雇主過程中的人員,在一段期間內與機密資訊及 F1 活動隔離。條文用的是 may,這個人可以被要求在前雇主的 Legal Group 內做不相關的工作。
Garden Leave 這個詞,在查過的 FIA 規章文件裡只出現兩處:冷靜期那一款,以及這句定義。
冷靜期那一款(A5.7.3 c)是一個有兩個前提的句子。兩個前提用 and 連接,要同時成立:
- 兩支車隊(條文稱 team A 與 team B)有某種程度的合作,例如同一擁有者,或共用零件、測試設施。
- 有人從 team A 轉去 team B。
這裡的「人」,依照防洩密那一款對人員的定義,並排除 F1 車手與其他賽車手(Other Racing Driver)。
合作要到什麼程度才算?條文只給了兩個「例如」。規章沒有定義 cooperation,共用幾成零件、持股多少算同一擁有者,也都沒有數字。
哪些工作的人,被視為掌握機密資訊?防洩密那一款點名三類活動的參與者:賽車的設計、研發或系統,模擬方法的開發,以及賽事營運或策略。清單不窮盡,FIA 保留擴充的權利(A5.7.3 a)。所以適用與否,先看做什麼工作。車隊裡各種職稱與分工,見賽道旁那排螢幕後面是誰。
兩個前提沒有同時成立時,條文沒有寫冷靜期。這句話只能讀到這裡。沒寫冷靜期,不等於寫了可以立刻上工。規章對這個問題沒有任何一句話,法律與僱傭合約的限制,也在規章之外。
冷靜期寫 should,同一款裡新東家的義務卻寫 must
先看原東家。條文寫的是 team A should impose an appropriate Garden Leave period。should 是「應該」。期間是「不少於三個月,或適用法律允許的最長期間(若不足三個月)」。
後半句的意思是:法律允許的上限如果不到三個月,就以上限為準。各國上限各是多少,規章沒有寫。冷靜期間薪水照不照發,這一款也沒有寫。無薪假只出現在借調那一款的定義裡,下一節再看。
再看新東家。同一款往下,team B 的句子用 must:必須在合約條款裡(法律允許的話)要求當事人向 FIA 與 team A 承諾,沒有留著 team A 機密資料的副本,也不會把 team A 的機密洩露給 team B。
這項要求不只適用 A 轉 B。反方向(B 轉 A)適用,當事人之後又回到 team A,同樣適用(A5.7.3 c)。
所以冷靜期那一款不是整款都是建議。要求原東家做的事用 should,要求新東家簽進合約的事用 must。
should 沒做到會怎樣?「適當」要適當到什麼程度?條文都沒有寫。
這一款的 should、must 與三個月,在 2025 年 12 月公布的 Issue 01 已經是同樣的寫法。
借調的隔離叫 Restricted Duties,條文用的是 must
借調是另一種情形:人沒有離職,只是暫時被派到另一支車隊工作,不論是做特定專案或其他事。借調那一款(A5.7.3 d)的前提與冷靜期逐字相同:兩隊有某種程度的合作。
動詞換成了 must。team A 必須把這個人放進 Restricted Duties,期間同樣是不少於三個月,或適用法律允許的最長期間(若不足三個月)。
Restricted Duties 在規章裡有自己的定義,二選一,而且都要在不違反當地法律的前提下:
- 無薪假:當事人不必到班,也不必執行任何與該車隊僱傭相關的職務。
- 調派到車隊內部的其他職務,而且不接觸、也不得讓其接觸該隊的機密資訊。
借調還有兩件事要寫進文件。
借調文件(Secondment Documentation)由 team A、team B 與當事人簽署,必須包含一項合約義務:當事人向 FIA 與 team B 承諾,借調期間已把 team A 的機密資料副本歸還 team A,也不會向 team B 洩露。
文件還必須寫明,借調結束後,team A 或 team B 要讓當事人再過一段不少於三個月(或適用法律允許的最長期間,若不足三個月)的 Restricted Duties,才能回到 team A 的原職。這些要求同樣雙向適用。
兩款擺在一起,用字的差別很清楚。冷靜期那一款要求 team A 施加冷靜期,用 should。借調那一款要求 team A 把借調的人放進 Restricted Duties,用 must。
但是兩款管的是不同情形,一個是轉職,一個是借調。Garden Leave 與 Restricted Duties 也是兩個各自有定義的詞,不是同一件事的兩種說法。兩款誰的執行效果強、誰弱,規章沒有寫。條文能讀到的,只有用字不一樣。
還有一個小地方。冷靜期那一款的括號寫明排除 F1 車手與其他賽車手,借調那一款的括號只寫「依防洩密那一款的定義」,沒有同樣的字樣。兩個括號的差別就在這裡,條文沒有再多說明。
有沒有合作都要做的事:防洩密、報給 FIA、告訴新人別帶資料
前面兩款都有合作這個前提。下面幾條沒有。
第一件是防洩密。每支 F1 車隊必須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機密資訊洩露給其他車隊。任何車隊都不得為了規避這項義務而利用人員流動,不管是直接做,還是透過外部單位。條文列出的人員類型很寬:員工、約聘、顧問、承包商、借調人員,以及其他永久或臨時的人員,連分包商的人也算在內(A5.7.3 a)。
這裡的「機密資訊」,規章定義成與車隊或動力單元廠商、其 Legal Group 的其他成員,以及其人員有關的資訊,包括理性商人會視為機密的營運、流程、know-how、財務、設計、營業秘密與軟體。
第二件是報給 FIA。車隊要用 FIA 提供的附錄 A6 表格,通報「所有相關的人員流動」(all relevant personnel movements)。原文是 relevant,也就是相關的;哪些算相關,條文沒有定義。條文只寫了通報義務,沒有寫事前許可,也沒有寫車隊多久通報一次(A5.7.3 a)。
附錄 A6 是一張表,分兩節:離開的人與加入的人。離開那節的欄位有姓名、組織內職位、離職日、隔離日、去向。加入那節有姓名、未來職位、到職日、隔離日、來源。隔離日欄的註腳是 if any(若有),去向欄是 if known(若知道)。規章裡只有空白表格,實際填了什麼,本站查過的規章文字沒有載。
第三件是告訴新人別帶資料。車隊要確保人員入職時被告知:持有前雇主(原文括號限定為 F1 車隊與動力單元廠商)的任何材料、資料或資訊是被禁止的,不得保留,必須歸還,在新職務中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用(A5.7.2 e)。條文的形式是車隊要確保人員「被告知」,不是直接寫給個人的禁令。
另有一款處理自動承接的人員。車隊若依事業移轉的法規(Employment Regulations,條文舉英國 TUPE 2006 為非窮盡的例子)接收了人員,而這些人在原雇主處接觸過另一支車隊的機密,車隊 shall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採取合理必要的措施防止洩露,包括要求當事人向 FIA 與另一支車隊出具承諾(A5.7.3 b)。這是自動承接的情形,不是一般轉隊。
所以兩隊沒有合作關係時,條文沒有寫冷靜期。仍然在條文裡的,是防洩密與通報、新人到職時的告知,以及自動承接人員時的那一款。
違規的後果寫在一般框架裡,沒有一張冷靜期罰則表
違反 A5.7.3 的責任分成兩層。人員若違反,而且屬於條文所稱的 Covered Persons,要個人負責,依 A7.12 處置。未能防止違規的 team A 或 team B,也要為其人員的違規負嚴格責任,原文是 strictly liable(A5.7.3 e)。
A7.12 裡列了可能的處分。A7.12.3 的四款附加處分,動詞是 may,可以適用,不是一定適用。條文沒有把其中任何一款指定給 A5.7.3 的違規。同一套處罰框架用在另一條規則上的樣子,見F1 夏季停工期是怎麼運作的,那一篇也講到四款附加處分。
所以這套規則有責任條款,但沒有一張「違反冷靜期罰多少」的對照表。冷靜期用 should,沒做到算不算 fail to comply(未遵守本條要求),條文沒有寫。
本站查過的規章文字裡,沒有寫 FIA 如何審查人員流動的通報,也沒有列出因此被處分的案例。規章以外的審查實務與處分紀錄,這篇沒有查。
動力單元廠商有平行條款,但沒有冷靜期的字樣
這套規則不是只管車隊。動力單元廠商(PU Manufacturer)有自己的一款:不得利用人員流動,在自己與現有或潛在的燃油、潤滑油供應商,或另一家動力單元廠商之間,取得智慧財產權的轉移,或規避保密要求。涵蓋的人員,是動力單元的設計、研發或系統,以及模擬方法開發的參與者(A5.7.4)。
動力單元廠商要在「每個曆季結束時」,用附錄 A6 通報相關人員流動。車隊那一款沒有寫頻率,動力單元廠商這一款寫了。另一個差別是,動力單元廠商這一款沒有出現 Garden Leave 或 Restricted Duties 的字樣。動力單元廠商的分工,見Alpine 的車尾是賓士。
技術規章裡還有兩句類似的話,獨立於 A5.7.3:禁止車隊(C17.1.4)、禁止動力單元廠商(C18.1.4)利用人員流動,規避各該條的要求。這兩條管的是零組件分類,不是機密資訊的保護,細節不在這篇的範圍。
常見問題
F1 轉隊一定要先冷靜三個月嗎?
不一定。冷靜期(Garden Leave)寫在 A5.7.3 c,前提是兩支車隊有某種程度的合作,而且有人從 team A 轉到 team B。要求 team A 施加冷靜期的動詞是 should,期間是不少於三個月,或適用法律允許的最長期間(若不足三個月)。F1 車手與其他賽車手不在這一款的人員範圍內。兩隊沒有合作關係時,條文沒有寫冷靜期;這不代表規章許可立刻上工,只代表這一款沒有對應的文字。
冷靜期和借調時的 Restricted Duties 是同一件事嗎?
不是。冷靜期(Garden Leave)是轉職時的隔離,team A 用 should;Restricted Duties 是借調時的隔離,team A 用 must(A5.7.3 d)。兩個詞各有定義。Restricted Duties 可以是無薪假,也可以是調到不接觸機密的內部職務。冷靜期間薪水照不照發,條文沒有寫。
離開前東家的人,可以帶走舊資料嗎?
規章要求車隊確保人員入職時被告知:持有前雇主(F1 車隊與動力單元廠商)的材料、資料或資訊是被禁止的,不得保留,必須歸還,在新職務中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用(A5.7.2 e)。這一條不看兩隊有沒有合作。
違反這些規定,會怎麼罰?
條文沒有一張專屬的罰則表。人員若屬 Covered Persons,要個人負責,依 A7.12 處置;未能防止違規的 team A 或 team B,也要為其人員的違規負嚴格責任(A5.7.3 e)。A7.12.3 列了以 may 表述的附加處分,沒有指定給 A5.7.3 的違規。
接下來看什麼
- 賽道旁那排螢幕後面是誰:一支 F1 車隊怎麼分工
- F1 夏季停工期是怎麼運作的:14 天、每隊自己挑日子,法源不在比賽規則裡
- Alpine 的車尾是賓士:F1 的 5 家動力單元廠商怎麼供應 11 支車隊
資料來源
一手來源(FIA 規章):
- FIA 2026 F1 Regulations, Section A [General Regulatory Provisions], Issue 03(2026-06-25):A5.7.2 e、A5.7.3 a 至 e、A5.7.4、A7.12.3、附錄 A6,以及 Garden Leave、Restricted Duties、Secondment Documentation、Confidential Information、Personnel 的定義
- FIA 2026 F1 Regulations, Section A [General Regulatory Provisions], Issue 01(2025-12-10):與 Issue 03 對照 A5.7.3
- FIA 2026 F1 Regulations, Section C [Technical], Issue 20(2026-08-05):C17.1.4、C18.1.4
官方說明:未使用。
二手來源:本文未使用媒體報導作為事實依據。
查證日:2026-10-03。限制:本文只讀了上列規章文字,沒有做規章以外的查證。這些規章文字裡,沒有寫 FIA 對人員流動通報的審查實務、處分案例,也沒有載附錄 A6 的實際填報內容與是否公開;規章以外有沒有,這篇沒有查。各國法律對冷靜期的「最長期間」、cooperation 的量化門檻、「適當」的判準,規章沒有寫。A5.7.3 沒有指向 FIA-F1-DOC 系列的補充文件。Issue 02 沒有取得,版本比對只涵蓋 Issue 01 與 Issue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