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青指南

新車隊尚未參賽,規章就先管了它整整一年

2026 年 9 月 30 日賽車數據誌

一支車隊還沒跑過任何一場比賽,規章已經要求它先過一整年。這篇文章照時間軸讀 2026 年 FIA 規章對新車隊的條文:首次參賽年之前要做什麼,受測的是誰,財報要守幾期,以及規章本文沒有寫的事。

規章替新車隊下的定義,前半句是「已被接納」,後半句是「尚未參賽」。

已被接納、尚未參賽的車隊,規章卻已經在管。

規章用 N 代表新車隊首次參賽的那一年,N-1 是前一年。已獲接受的新車隊,要在首次參賽之前,先遵守幾項指定的條文,時間長達整個 N-1 年(A3.5.1)。

要先守的五項裡,四項有整年期限,第五項沒有

A3.5.1 列了 a 到 e 五項。a 到 d 四項,期限逐字相同:整個 N-1 年。

d 只點名四條,不是整個 Section F;b 也只有 B11 一條。

e 是「其他明文適用新車隊的條款」。這一項沒有寫期間。

要守的是當年有效的版本。規章自己舉例:首次參賽年是 2026,就要遵守 2025 年版的相關條款。

附帶一提:d 款點名的四條裡,只有 F3.1 與 F4 在 Section A、Section F 兩份文件對得上,F1、F2 的條名兩邊不一致,所以本文只談 F3.1 與 F4。

做到還不夠,還得證明,但規章留了一個例外

A3.5.1 的說法很直接:新車隊要證明自己遵守上述條款,這是加入錦標賽的條件。怎麼證明、誰來審、什麼時候審,規章本文沒寫。

例外寫在同一條的最後一段。如果車隊是在上述期間開始之後才獲得確認,FIA 與該車隊可以另訂特別協議,取代上述條款,並以協議為準。原文用的是 may,不是 shall。

再看申請的時程(A3.1.2)。Year N-1 的 10 月 21 日至 11 月 1 日,車隊可以向 FIA 遞交申請。申請要附 Entry Form、關鍵人員登記表、車隊 Super Licence 申請表,以及在 12 月 15 日前繳交 Entry Fee 的承諾。FIA 收件後 30 天內通知結果。

這段是 F1 車隊的通用條款,不是新車隊專屬;A3.1.1 明列現有車隊與新車隊都要報名。車隊 Super Licence 見超級執照是什麼:想開 F1 要先拿到哪張通行證,報名時填的動力單元廠牌見Alpine 的車尾是賓士:F1 的 5 家動力單元廠商怎麼供應 11 支車隊(A3.1.3 c、d)。

新車隊從 N-1 年到 N 年的時間軸 由上到下兩個區塊。上方是 N-1 年,也就是首次參賽的前一年:a 到 d 款整年都要遵守;10 月 21 日至 11 月 1 日可以遞交申請,這個窗口是 F1 車隊通用條款;12 月 15 日前要繳交 Entry Fee 的承諾;FIA 收件後 30 天內通知結果。下方是 N 年,首次參賽,入場條件是已證明遵守。規章沒有寫兩者如何銜接。 N-1 年:首次參賽的前一年 A3.5.1 a 到 d 款:整年都要遵守 10 月 21 日至 11 月 1 日:可遞交申請 12 月 15 日前:Entry Fee 繳費承諾 收件後 30 天內:FIA 通知結果 申請窗口是 F1 車隊通用條款, 不是新車隊專屬 N 年:首次參賽 入場條件:已證明遵守
圖:新車隊從 N-1 年到 N 年的時間軸。日期與天數出自 2026 年 FIA 規章 Section A 的 A3.1.2 與 A3.5.1。本站示意圖,非依比例、非實測。

把兩條原文並排看:A3.5.1 要求整個 N-1 年都在遵守,A3.1.2 的申請窗口卻在 N-1 年的 10 月底到 11 月初,回覆在收件後 30 天內。特別協議那一段,是不是為這種時序而設,規章沒寫。

適任人選測試,受測的是人,不是公司

新車隊要遵守適任人選測試(Fit and Proper Persons Test,下稱 FPP 測試;A3.5.2)。

測試寫在國際運動規則(ISC)的 Appendix F,屬於參賽條款。目的是保護錦標賽的形象、聲譽與誠信(A4.1.1)。

受測的是自然人(A4.1.2):

  • 直接或間接持股 30% 以上的人。
  • CEO 或領隊,或同等職位的人。
  • 實際控制、或決定管理方向的人。

F1 車隊、新車隊、動力單元廠商與新動力單元廠商,都屬於這套測試涵蓋的 Covered Entity。

公司本身不必通過。A4.1.5 的原文是「Covered Entities shall not be required to pass the FPP Test」,但公司要履行 Appendix F 所載的特定義務(certain obligations),協助受測者達標並維持身分。義務的具體內容,本機沒有取得。

也不是每個人都要測。自附錄 F 公布日起,只測兩類人:新的相關人員,以及情況改變、可能觸及取消資格條件的現任者(A4.1.3)。

豁免另有一條。A4.1.4 寫的是:對同時符合 A4.1.2 a(持股 30% 以上)與 A4.1.3 b(情況改變的現任者)的人,FIA 認定不給豁免會違反「正義感」(sense of justice)時,可以給予豁免。

財報期:2026 年版正文寫一個,2027 年起的變更寫兩個

D14.1.1 談新車隊的財務規章。2026 年版的正文(Issue 07,2026-06-25)要求新車隊,就首個參賽賽季之前、緊鄰的一個完整財報期,遵守財務規章。D7.2.1 可以免:那是中期報告期限前要交的文件。

Appendix D2 是「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的財報期」的已核准變更。D14.1.1 在那裡改成緊鄰首賽季之前的兩個完整財報期,同樣免 D7.2.1。

D2 的起算點綁在財報期,不是首次參賽的年份。

再回頭看 A3.5.1 c:Section D,整個 N-1 年。三句並排:N-1 年、一個財報期、兩個財報期。規章沒有寫它們如何銜接。

入場費、評選、測試內容:規章本文都沒寫

時間軸上的前半,規章寫得很具體。讀者最想知道的幾件事,卻不在其中。

要付多少錢。 Entry Fee 的定義,是 F1 車隊、FIA 與商業權利持有人(Commercial Rights Holder)之間另份協議訂定的費用。窗口外的申請要付 late entry fee,金額由 FIA 指定。兩處都沒有數字。Anti-Dilution 與 Concorde 兩個詞,在所查的 FIA 規章文件裡一次都沒出現。

FPP 測試測什麼。 Section A 只說測試設於 ISC Appendix F,並指向兩件事:可能觸及的取消資格條件(A4.1.3 b),以及公司要履行的特定義務(A4.1.5)。ISC 第 9.18 條只有概括授權:FIA 可以在錦標賽規章載明時,適用該測試。Appendix F 本身本機沒有取得,裡面寫了什麼,本文不猜。

誰來評選新車隊。 Section A 沒有評選的條文,何時審、誰來審都沒有寫。

怎麼證明合規。 A3.5.1 只說要證明,沒有說證明什麼文件。

所以規章白紙黑字給的,是先守一年、再舉證。其餘三樣要去別處找。

常見問題

新車隊要先付多少入場費?

規章本文沒有金額。Entry Fee 的定義指向 F1 車隊、FIA 與商業權利持有人之間的另份協議。申請時要附 12 月 15 日前繳交 Entry Fee 的承諾(A3.1.2),窗口外申請要付的 late entry fee 由 FIA 指定。

適任人選測試考的是公司,還是個人?

個人。受測的是持股 30% 以上者、CEO 或領隊、實際控制者這些自然人(A4.1.2)。公司本身不必通過測試,但要履行 Appendix F 所載的特定義務(A4.1.5)。測試本身設於 Appendix F,該附錄本機沒有取得,所以義務與測試細節本文無從交代。

新車隊的財務規章要守一個財報期還是兩個?

2026 年版正文(Issue 07)寫一個,Appendix D2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的財報期寫兩個(D14.1.1)。A3.5.1 c 寫的是 N-1 年。規章沒有說明三者怎麼銜接。

N-1 年的規定一定要整年遵守嗎?

A3.5.1 a 到 d 的文字是整年。但車隊若是在期間開始之後才獲確認,FIA 與車隊可以另訂特別協議取代,並以協議為準。

接下來看什麼

資料來源

一手來源(FIA 規章):

官方說明:本文未使用。

二手來源:本文未使用媒體報導作為事實依據。

查證日:2026-09-30。限制:ISC Appendix F 的內容沒有取得,只讀到 ISC 第 9.18 條;Entry Fee、late entry fee、Anti-Dilution、Concorde 的金額與條件,在所查的規章文件裡都沒有;新車隊如何被評選、如何證明合規,規章本文沒有寫;A3.1.2 與 A3.5.1 的時序關係、D14.1.1 與 A3.5.1 c 的銜接、F1 與 F2 條名在 Section A、Section F 兩份文件不一致,規章都沒有說明,文中只並列原文;文中沒有討論任何具體車隊的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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