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賽季打完,贏最多場比賽的車手沒有拿到世界冠軍。他叫 Felipe Massa,開法拉利的賽車,全年贏了 6 場。拿走冠軍的是麥拉倫的漢米爾頓,他只贏了 5 場,全季總積分 98 分,比 Massa 的 97 分多 1 分。
如果你以為 F1 的冠軍就是「贏最多場的人」,這個結果看起來像是判錯了。其實沒有判錯。F1 頒車手冠軍的標準不是勝場,而是整季每一場比賽發下來的積分加總。
2008 年贏 6 場的 Massa,輸給贏 5 場的漢米爾頓
先把 2008 年的紀錄攤開。那一季共有 18 站,勝場是逐站從 formula1.com 的賽事結果頁數出來的。
漢米爾頓贏的是澳洲、摩納哥、英國、德國、中國五站。Massa 贏的是巴林、土耳其、法國、歐洲、比利時、巴西六站。冠軍積分榜上,漢米爾頓 98 分排第 1,Massa 97 分排第 2。
先提醒一件事:下面第二節的 25 分是 2026 年的表。2008 年與 1984 年用的是當年的表,不能拿 2026 年的分數回頭套算那兩季。
為什麼贏得多的人反而輸?因為積分表只看名次,不看勝場數。贏了就是拿第 1 名那一格的分數,沒有額外的「勝利加成」。第 2 名、第 3 名、第 5 名拿到的分,季末同樣加進總分。沒贏的比賽,只要名次落在有分的範圍內,一樣有分進帳。全季加總之後,Massa 比漢米爾頓少 1 分。
這個例子把規則的核心講完了:冠軍是全季積分最高的人。下面幾節把「積分」拆開,看每一分從哪裡來。
2026 年正賽只有前十名有分,第 1 名 25 分、第 10 名 1 分
週日的正賽(Grand Prix,大獎賽的主賽,週末怎麼排請看F1 大獎賽週末怎麼過)跑完之後,車手依完賽名次領分。2026 年 FIA(國際汽車運動總會,F1 的規則制定者)的規章寫的積分表,在領先者跑滿排定距離 75% 以上時是:第 1 名 25 分、第 2 名 18 分、第 3 名 15 分、第 4 名 12 分、第 5 名 10 分、第 6 名 8 分、第 7 名 6 分、第 8 名 4 分、第 9 名 2 分、第 10 名 1 分。
看階梯的形狀。第 1 名和第 2 名之間是 25 對 18,落差最大。往下走,第 4 名 12 分、第 5 名 10 分,只差 2 分。到了最下面,第 9 名 2 分、第 10 名 1 分。第 11 名以後,表上沒有列分數。
規章的說法是依賽後的最終名次發分。
還有一個舊聞要澄清。以前正賽跑出全場最快一圈的車手,可以額外拿加分。2024 年 10 月 17 日世界汽車運動理事會(WMSC)決議取消這項加分,自 2025 賽季起不再發放。2026 年規章的積分條款只有名次分數表,沒有最快圈加分。所以現在正賽跑出全場最快的一圈,積分榜不會動。
有衝刺賽的週末,前八名另外拿 8 到 1 分
有些週末除了週日正賽,還多一場衝刺賽(Sprint,週末裡另一場要排名次的賽跑,時間表看週末篇)。衝刺賽也發積分,發給前八名:第 1 名 8 分、第 2 名 7 分、第 3 名 6 分、第 4 名 5 分、第 5 名 4 分、第 6 名 3 分、第 7 名 2 分、第 8 名 1 分。
把兩張圖並排看,衝刺賽的第 1 名 8 分,和正賽第 6 名的 8 分一樣多。衝刺賽的分數比正賽小,但整季下來,這些分會一起被加進同一個總分。規章寫得很清楚:衝刺賽的積分同時計入車手冠軍與車隊冠軍。所以有衝刺賽的週末,一位車手可以領兩次分。
衝刺賽的分數也不是一定有。領先者要跑完衝刺賽排定距離的 50% 以上才會發分,而且領先者要在沒有安全車(Safety Car,事故時進場帶隊減速的車)或虛擬安全車(VSC,用燈號要求全場減速的機制)的狀態下連續完整跑完至少兩圈。兩條有任何一條沒達到,整場衝刺賽零分。這兩種機制的細節在計時、定位、藍旗與 VSC 那篇,這裡只需要知道它們會影響領不領得到分。
比賽沒跑完,積分表要換一欄
如果你聽過「正賽跑不到 75% 就只給一半的分」,那是舊說法。2026 年的規章改成看領先者跑了多少,分四級換欄給分。
規章把「排定距離」當作尺:領先者跑完的距離不到 25%(但至少完整跑完兩圈)、25% 到 50%、50% 到 75%、75% 以上,各對應積分表的第 1 欄到第 4 欄。第 4 欄就是前面那張 25、18、15…的全額表。以第 1 名的分數為例,25% 到 50% 的第 2 欄給 13 分,50% 到 75% 的第 3 欄給 19 分,跑滿 75% 才是 25 分。
換欄還有一條前提:領先者必須在沒有安全車或虛擬安全車的狀態下,連續完整跑完兩圈。連這兩圈都沒有,整場比賽一分都不發。
所以比賽提前結束的時候,要問的是領先者跑完了排定距離的幾成。跑到哪一級,各名次的名額與分數就照那一欄發。
車隊冠軍看兩輛車加起來,不看單一車手
F1 每個週末其實同時在比兩個冠軍:車手冠軍與車隊冠軍。車手冠軍頒給累計積分最高的個人。車隊冠軍看的是車隊:規章寫的是頒給累計積分最高的車隊,計入「該隊兩輛賽車」的成績。白話說,就是同一隊兩位車手的積分相加。
車隊冠軍的名義授予的是車隊,不是供應動力單元(引擎與電動系統的組合)的廠商。
正賽與衝刺賽的分數,同時進車手榜與車隊榜。同一位車手拿的分,會先進自己的個人總分,也會進所屬車隊的總分。
積分同分時,先數誰的第 1 名比較多
如果兩位車手(或兩支車隊)季末總分一樣,會發生什麼事?規章 A2.1.4c 規定了一連串比法,適用車手與車隊兩個冠軍:
- 先比誰拿第 1 名的次數多(條文寫的是「in a race」,衝刺賽勝場算不算在內,規章沒有另外寫明)。
- 第 1 名次數一樣,就比第 2 名的次數。
- 第 2 名也一樣,就比第 3 名的次數,依此類推,直到分出高下為止。
- 如果這個程序還是分不出來,同樣的比法改用全季排位賽成績再做一次。
注意順序:勝場數在這裡登場,但它只是同分時的第一道裁判,不是頒冠軍的標準。總分一樣多才輪得到它。也就是說,勝場在 F1 規章裡有份量,只是排在積分後面。
1984 年 Prost 贏 7 場,仍然輸了 0.5 分
回到那個「贏得多、卻沒拿冠軍」的問題。1984 年的例子比 2008 年更極端。
那一季,Alain Prost 贏了 7 場:巴西、聖馬利諾、摩納哥、德國、荷蘭、歐洲、葡萄牙。他的隊友 Niki Lauda 只贏了 5 場:南非、法國、英國、奧地利、義大利。兩人同開麥拉倫。年終積分榜上,Lauda 72 分排第 1,Prost 71.5 分排第 2,差 0.5 分。
兩人相差 0.5 分;賽果頁上,該季摩納哥站只跑了 31 圈。這 0.5 分怎麼來的、當年的積分制度,這篇不展開;2026 年的版本,是上一節那張分四級換欄的表。
兩個賽季擺在一起看,答案是一致的:勝場多的人兩次都輸給了總分多的人。F1 的世界冠軍屬於全季總分最高的人。
常見問題
F1 冠軍是贏最多場的人拿嗎?
不是。車手世界冠軍頒給全季積分總和最高的人。2008 年 Felipe Massa 贏了 6 場、拿 97 分,漢米爾頓贏了 5 場、拿 98 分,冠軍是漢米爾頓。1984 年 Alain Prost 贏了 7 場、拿 71.5 分,Niki Lauda 贏了 5 場、拿 72 分,冠軍是 Lauda。
F1 現在有沒有最快圈加分?
沒有。2024 年 10 月 17 日世界汽車運動理事會決議取消最快圈加分,自 2025 賽季起不再發放。2026 年規章的積分條款只有名次分數表。
F1 的積分只發給前十名嗎?
正賽領先者跑滿 75% 以上時,只發給前十名,第 1 名 25 分,第 10 名 1 分;沒跑滿 75% 就換欄,分數會縮;跑到 50% 到 75% 時仍發給前十名,不到 50% 時發分名額也會變少。衝刺賽只發給前八名,第 1 名 8 分,第 8 名 1 分。兩種比賽都有最低門檻:領先者要在沒有安全車或虛擬安全車的狀態下連續完整跑完至少兩圈,沒達到就整場不發分;衝刺賽還要跑完排定距離的 50% 以上。
比賽提前結束,還會給全額積分嗎?
不一定。2026 年規章依領先者跑完的距離分四級給分:不到 25%、25% 到 50%、50% 到 75%、75% 以上。跑滿 75% 才是全額表,第 1 名 25 分。舊說法「不足 75% 給一半」已經不適用。
接下來看什麼
資料來源
一手來源(規章與官方賽果)
- FIA 2026 年 Formula 1 規章 Section A(General Regulatory Provisions),Issue 03,2026 年 6 月 25 日版,A2.1.4b(車隊冠軍)、A2.1.4c(同分比法)、A2.2.1(正賽積分)、A2.2.2(衝刺賽積分):FIA Section A PDF
- formula1.com 2008 賽季車手積分榜:2008 Drivers;逐站賽果(勝場數自 Winner 欄逐站數出):2008 Races
- formula1.com 1984 賽季車手積分榜:1984 Drivers;逐站賽果:1984 Races
二手來源(媒體報導)
- formula1.com 報導,2024 年 10 月 17 日世界汽車運動理事會會議決定取消最快圈加分:Fastest lap point to be scrapped in 2025
查證日:2026-09-26。限制:規章引用的是 Section A 第 3 版(2026 年 6 月 25 日),查證日時 FIA 規章索引頁上最新的一版;同分比法條文的「race」是否包含衝刺賽未查到官方說明;最快圈取消只讀到 formula1.com 報導,FIA 一手新聞稿未讀到,「2026 沒有加分」是依規章積分條款沒有此項判斷;1984 年 0.5 分差的成因與當年積分制度的條文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