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8 月 25 日,荷蘭大獎賽第二次自由練習,Ricciardo 撞車。他的左手掌骨骨折,當天確定缺賽荷蘭站。
幾個小時之內,勞森出現在同一輛車裡。那是勞森的 F1 生涯首戰,沒有人事先替勞森掛過「候補車手」的頭銜,勞森一樣能上場。
打開 FIA 2026 年一般規章的名詞定義表,找「Reserve Drivers」這個詞條,寫的是「tbc」——待確認。這份規章定義了幾百個詞,唯獨候補車手這一格,從 2025 年 12 月的舊版到 2026 年 6 月的新版,都還沒填。
「候補車手」被規章提到的地方,只管薪水怎麼算,不管能不能上場
FIA 財務規章底下有一個分類叫「Other Racing Driver」。條文的定義是:受車隊聘用、主要工作是替車隊比賽或測試賽車、但不是 F1 車手的人;條文接著點名,這包括車隊的自由練習車手與候補車手。
這個分類回答的問題,是候補車手的薪水要不要算進車隊的成本上限申報,不回答另一個問題:候補車手能不能在正賽中途頂替正選車手上場。管上場資格的是另一套規則,Article B1.7 換車手,加上超級執照的持有要求,詳見超級執照是什麼:想開 F1 要先拿到哪張通行證。財務規章管薪水怎麼算,運動規章管誰能上場,規章裡是分開寫的兩條線。
de Vries 沒受傷也沒惹禍,一樣被換掉
只要在初次驗車結束後提出,而且經賽會幹事同意,車隊就能換人;截止時限依比賽週末有沒有排衝刺賽分成兩段,對照表見F1 衝刺賽週末怎麼跑:多一場短賽,其他環節怎麼跟著變。因不可抗力提出的額外換人,規章另外處理。
這條規則不要求原車手出了什麼事。2023 年 7 月 12 日,AlphaTauri 宣布 Ricciardo 立即接替 Nyck de Vries,從匈牙利大獎賽開始出賽。de Vries 那個賽季跑了 10 場正賽,一分未得,車隊排在積分榜末段——這是車隊自己的判斷,不是任何規則逼車隊換人。
一年後,同樣的邏輯又發生一次。2024 年 8 月 27 日,Williams 宣布科拉平托從義大利大獎賽開始接替 Logan Sargeant,出賽該季剩餘所有比賽。促成換人的是 Sargeant 在荷蘭大獎賽週末撞壞一套關鍵的新空力套件;Sargeant 整個 F1 生涯 36 場正賽,只拿過 1 分。
Ricciardo 手骨折那天,「必須」管的是配額,不是換人
另一種換人,觸發點不是車隊想不想換,而是原提名車手「無法駕駛」。Article B1.7.4 寫:如果參賽者原本提名的車手,在初次驗車結束後的某個階段「無法駕駛」,車隊申請換人並經幹事同意後,接手的車手必須使用原車手分配到的動力單元與輪胎——條文裡的「必須」,管的是接手車手要沿用原車手的配額,不是規章逼車隊一定要找人頂替;換人仍是車隊提出申請、幹事同意後才成立的程序。
2023 年 8 月 25 日的荷蘭站,就是這一條的實例:Ricciardo 手骨折,勞森頂替出賽。
條文只用了「無法駕駛」四個字,沒有再往下畫界線。受傷顯然算,但規章沒有把停權、生病或其他私人因素排除在外,也沒有把範圍明文限定在受傷。超級執照本身附帶一套罰分制,累積到 12 分會被停賽一站,規則見超級執照是什麼:想開 F1 要先拿到哪張通行證——文字上不排除這也落在「無法駕駛」這個未定義的情況裡,但規章沒有明講,查證範圍內也沒有找到真的因為罰分停賽、進而觸發中途換人的案例。
一個賽季,一支車隊最多只能派上 4 位車手
把 AlphaTauri 那兩次換人放在一起看,會看到另一條規則。Article B1.7.1 寫:一個錦標賽季裡,每個參賽者最多只能用 4 位車手參加正賽,任何新上場的車手都可以得分。條文的主詞是「參賽者」,也就是車隊整體的參賽資格;規章沒有再寫死這 4 個名額要不要拆成兩輛車分開算,這點條文沒有交代。
2023 年,AlphaTauri 那一整個賽季,先後派上 Yuki Tsunoda、de Vries、Ricciardo、勞森四位車手,人數剛好等於 B1.7.1 的上限。這是把名單數出來的結果,FIA 沒有公開說這就是踩到了規章的上限。
要頂替上場,得先有超級執照,經驗不夠還要先測一天車
能坐上正賽賽車,換人程序只是其中一關。F1 正選車手必須持有效的超級執照與國際執照,這是先決條件,門檻與申請規則見超級執照是什麼:想開 F1 要先拿到哪張通行證。
如果接手的車手在最近兩個曆年沒有跑過 F1 正賽,車隊可以先安排一天「替補車手測試」,僅限新車手駕駛,僅限用一輛車,時間與賽道另有限制,完整規則見F1 現役賽車想上賽道測試,規章只給五種機會。這一步不是每次換人都要跑,只有新車手缺乏近期正賽經驗時才用得到。
這篇文章講的是正選車手的中途替換。週末練習賽讓新秀開一節車,是另一條規則,見F1 練習賽怎麼看:排第 21 名的斯托爾,只跑了 3 圈。
換人不會讓動力單元和輪胎的帳重新歸零
換人不會讓帳本重新開始。動力單元的用量,動力單元配額:一季能用幾個元件,超過會被罰退多少,這一篇已經寫過:車手中途被替換,接手的人視同原車手,用量接續計算,額度不會重新歸零。
輪胎的規則是同一個邏輯,站上目前沒寫過這一段。運動規章 B6.3.4 的尾段寫:依 Article B1.7.3(自由練習額外車手)或 B1.7.4(原車手無法駕駛)上場的額外車手,必須使用被替換車手原本分配到的輪胎。換句話說,新車手不能因為換人拿到一套全新的胎量配額,用的仍是原車手名下那一份。
候補車手不是一張證照,也不是規章定義好的一種身分。真正發生的,是換人這件事:車隊選出一個人坐進那輛車,上場前要先有超級執照;上場之後,動力單元的用量帳一律接著原車手算,輪胎的用量帳則只在 B1.7.3、B1.7.4 這兩種情境下才接著算。
常見問題
候補車手是不是一種正式的比賽資格?
不是。FIA 規章的名詞定義表裡,「Reserve Drivers」這一項寫的是「tbc」,待確認,從 2025 年 12 月的舊版到 2026 年 6 月的新版都沒有被定義。規章唯一實質提到候補車手的地方,是財務規章裡的「Other Racing Driver」分類,那只回答薪水算不算進車隊的成本上限,不回答誰能不能上場。真正管上場資格的,是 Article B1.7 換車手,加上超級執照的持有要求。
一支車隊一個賽季能換幾次車手?
規章沒有限制換人的次數,只限制人數。Article B1.7.1 寫,一個錦標賽季裡,每個參賽者最多能用 4 位車手參加正賽,任何新上場的車手都可以得分。條文沒有寫死這 4 個名額是不是要拆成兩輛車分開算。
換人一定是因為車手受傷嗎?
不一定。規章區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車隊自己的決定,只要在初次驗車結束後、排位賽開始前提出,並經幹事同意就能換,像 2023 年 AlphaTauri 換掉表現不佳的 de Vries;另一種是原提名車手「無法駕駛」,車隊申請換人並經幹事同意後才會換人,像 Ricciardo 手骨折後由勞森頂替。條文只寫「無法駕駛」四個字,沒有把範圍限定在受傷。
換人之後,新車手要重新分配動力單元和輪胎嗎?
不用,但範圍不一樣。動力單元的用量帳,只要車手在賽季中途被替換就接續計算,不會重新歸零(B8.2.7,任何情況下的換人都適用);輪胎的用量帳,只有依 B1.7.3 或 B1.7.4 上場的額外車手才須沿用原車手的配額,不包括 B1.7.2 的一般換人。
接下來看什麼
資料來源
一手來源(FIA 規章):
- FIA 2026 F1 Regulations, Section A [General Regulatory Provisions], Issue 03(2026-06-25):Definitions 頁 A50、A51(Other Racing Driver、Reserve Drivers)、A3.3.1 a 超級執照
- FIA 2026 F1 Regulations, Section B [Sporting], Issue 08(2026-08-05):B1.7.1、B1.7.2、B1.7.4 換車手、B6.3.4 輪胎替換條款(尾段適用範圍為 B1.7.3、B1.7.4)
二手來源:
- 本文引用 Sky Sports(2023-07-12)與 Formula1.com(2023-08-25、2024-08-27)的即時報導,佐證三次真實換人案例,正文已標明媒體與日期;事實包未附可直接點擊的原始網址,故此處不重複列連結。
查證日:2026-09-28。限制:「無法駕駛」(unable to drive)在規章裡沒有進一步定義範圍,本文只能舉受傷為例,不能認定規則僅限受傷;「每個參賽者最多 4 位車手」是否對兩輛車分開計算,規章沒有寫清楚,本文不下定論;超級執照罰分累積滿 12 分是否曾真的觸發過中途換人,查證範圍內沒有找到案例,本文不編造。